關註:臺海網海峽導報
  臺海網(微博)7月18日訊苗慄縣39歲張姓男子娶曾姓大陸籍女子為妻,因為女方第一次申請來台時未獲淮,於是赴陸與妻同居一個星期。然而他在那周日夜求歡。曾女擔憂來台“會被折磨死”,加上張男拒付喜宴錢人民幣1.5萬元(約臺幣7.2萬元),憤而拒絕來台。張男訴請離婚,法官18日以女方毫無共同生活意願為由判淮。
  根據《蘋果日報》報道,張男向法官表示,他2012 年5月28日結婚,當年12月前往大陸地區與妻子相聚一周。曾女2013 年1 月第二度申請來台獲淮,但要求男方支付喜宴花費卻遭拒絕,加上之前同居時的經驗害怕“會被折磨死”,遂拒絕來台,兩人鬧僵。張男訴請離婚。
  曾女隔海提出的書狀指出,張男自稱有房有地,月入臺幣5萬多元,可以每個月給她生活費,但始終未履行承諾,要人民幣1.5萬元的喜酒錢合情合理,他竟然也說沒有那麼多錢,加上擔心來台後在性生活會被折磨至死,因此不肯來台,並也同意離婚。
  責任編輯:吳生林  (原標題:陸配新婚試同居一周 怕在性方面“被折磨死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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