黃君
  書法是中國藝術中被曲解、泛化最嚴重的一個門類。筆者以為,這不應該成為書法家隨波逐流,甘於庸俗的理由,而應該是為書法家嚴節自律和操心自守提出了要求。因為畢竟“書法家”有其歷史由來的人文職志,有其特定的規約範疇。在筆者心目中,書法是一生的事業,它不可能一蹴而就,所以要循序漸進,漸求佳境。我對書法創作的基本要求是:在自我得到精神滿足的同時,更為接受者帶來某種精神的愉悅或啟迪,美化生活、提升品位。
  我的書法創作經歷和習慣可能與諸多書法同行有些不一樣。首先,我絕少參加書法比賽,也不向包括全國展這樣的正規展覽投稿,所以我的履歷中,沒有金獎、銀獎之類的書法比賽成績。在很長一個時段內,書法界朋友也許只熟悉我的文章,包括評述展覽、關註當今書法活動的某些批評文章。或者讀過我編的書,諸如《書法理論家著作叢書》《書畫家隨筆叢書》《當代書法作品選集》等等,此外我還有《禪宗宗派源流》《智者的思路——禪門公案精解》《山谷書法鉤沉錄》《王羲之十七帖研究》等著作,又主編《詩詞叢刊》、《類編中華詩詞大系》、《當代名家詩詞集》等。但坦率地說,我對書法創作情有獨鐘。我從十八、九歲開始學習書法,始終以創作為核心,從未中斷對古代書法經典的參摩與臨習。我在書法理論、佛教、詩詞等方面所作的努力,從根本上還是為了書法創作。近些年我先後做過幾次展覽,又出版了一些作品集,我的書法漸為世人所知,並受到同行的較多關註,得時譽不少。我受先師詹八言先生指點,長期堅持書法創作與學術研究並舉,走自己獨立思考的路,當然這也是我興趣所致。客觀上看,三十多年前我在鄉村工作,找不到好的書法老師,所以求助於書法理論書籍,使我的書法入門沒有太走彎路;而在涉獵書法理論之後,我又深感做一位真正意義的書法家不易,離不開學術的引導。正是在這樣的背景下,我一邊學習、創作,一邊思考、研究,1997年完成學術著作《書法創作引論》,2002年此書獲得首屆中國書法蘭亭獎。
  當代書法不可謂不繁榮,展覽、賽事不斷,新人輩出,佳作也在所不少。但我認為,在這個以競技為基本特色的場景下,書法家最容易思想浮燥,最容易勿視對自我精神的鍛煉和對傳統文化的修養,迷失書法藝術的正確方向。作為一個獨立思考的書法家,我希望當代書法走得更穩些,發展更好些。所以我在2005年春曾倡議“我手寫我口”的創作理念,得到書法同道的廣泛響應,一時間,報刊、網絡評論文章很多。
  書法創作按其原理和實際情況來說,是非常複雜的。相關問題我已在《書法創作引論》中作詳細的討論和分析。一位書法家,可能因其性格、修養以及創作環境的不同,而使特定的創作處於或趣味性、或功用性、或理念性不同的意識狀態,在理念性創作中,還可細分為自然審美理念、個性風格理念和現代審美理念三種不同情況(詳參《書法創作引論》第二章,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)。我的書法創作,在自然審美理念下,衷情於心性表達和情感表現。所以我最信奉的書法理念,是漢代揚雄的“心畫”說,而我的書法語言不喜歡拘束於刻板的技法教條,一切只從我的心性出發,“喜怒哀樂一寓於書”。這其中,有兩個問題值得加以說明:
  一是關於形式語言的把握問題。當代書法關於形式語言構成原理的研究與思考還不多。其實,這是一個涉及書法創作的基礎問題。一個人用什麼樣的書體、採用怎樣的筆墨風格進行創作,首先制約於筆墨訓練的基本功。通常情況下,人們只停留在關註書法作品所反映的傳統技法、功底以及風格淵源,並以此論定作品質量的高下。其實這裡邊還有一個更加深刻,並帶有本質性的問題是:書法家在特定的創作中為什麼選擇篆書而不是草書?為什麼取法顏魯公的雄渾大氣,而不是褚遂良的娟秀嫵媚?這是一個迄今為止尚不為書法家普遍覺醒的問題。然而這個問題直接關涉書法創作的心性表達與情感表現。古人關於“寫《樂毅》則情多怫鬱,書《畫贊》則意涉瑰奇”等一系列論述,絕非無中生有或牽強附會,而是用經典實例在證明書法語言形式與書家心性、情感的密切關係。所以,我的書法創作在書體形式,筆性風格的把握上,是有認真思考和選擇的。
  另外一個相關問題即書法的文字內容。我堅信,書法中的文字內容,是書法創作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。如果以當代書法不具實用功能而置文字內容於不顧,簡單的去作形式構成,那是中國書法的大倒退。我們不能不知道,中國書法以非功用性的心態進行審美創作的歷史,至少已有兩千年!我們今天雖然有了電腦等使用漢字的現代工具,但不等於我們用毛筆寫字就要完全拋棄漢字的意義系統。漢字是集形、音、義於一體的東方文明特產,如果漢字只剩下無義的外殼,那麼無論書法家把它“創作”得如何美麗動人,它都難免迅速滅亡的厄運。關於書法中的文字內容,筆者曾有《寫什麼和怎麼寫》一文加以論述。我認為,寫什麼和怎麼寫對書法家是同等重要的兩個問題。漢字作為書法創作的對象,它客觀上是形、音、義一齊進入書法創作領域的,書法家的任務是選擇適當的書體和筆墨語言形式,把它展示出來,衍繹成一件可以觀摩、品味、欣賞的書法作品。書法家的形式語言,是“有意味的”點畫筆墨線條,這種“意味”,理所當然應與漢字的語義系統相對接。具體地說,書法家的創作,其實就是把具有特定語義(意境、風格)系統的詩文,用筆墨的形式加以表現、衍繹。這是一種我們中華民族所特有的藝術表現形式,千百年來,我們的前輩祖先已經在此積累了豐富的經驗,留下許多燦爛的經典。
  此外,我進一步認為,寫什麼內容的文字,也是書法家體現個人心性情懷的地方,一個書法家要保持與時代同步,與現實社會息息相關,就必須重視書法作品文字內容的選擇。正是這樣的原因,我的書法絕大多數書寫自作詩詞。既使書寫前人的詩文,我也強調必須對文詞有充分的感悟,儘量在精神上與古人相接。我認為,前人的詩文雖好,但畢竟在思想觀念、意境上與我們存在時空的差別。如果前人詩文不能發動我心,就不如用自己的詩文進行創作來得感受真切而更具時代氣息。我曾撰文指出,書法家首先是文人,而文人不應是閑人。文人的職志,是精神的傳承者、呵護者、滋養者、創造者和引領者。一位書法家一天到晚如果只能抄寫唐詩宋詞,而自己不能有些許的文字創作,這不能不說是一種缺憾,甚至悲哀。我認為書法家的心靈應該是溫暖的,有血有肉的,是充滿情感與愛心的。我們借助特定的文字內容,創造書法,給社會帶來美的享受和精神的滋養。當然,作為文人,書法家向善崇德的心志情懷又是堅毅雄強的,書法家的人格精神是貧賤不能移、富貴不能淫的。這正是我借《詩經》句將書法展覽及書法集取名“我心匪石”的原因所在。
  探索或尋求一種符合自己心性特征的書法語言表現形式(所謂形成個人風格)是書法家的畢生事業。我們學習古代經典,實際是在感受前人的筆墨語言中,積累相關的經驗,以便在風格形成的過程中找到突破口。書法家個人語言風格的形成,和具體的創作表現形式,是充滿矛盾但又相輔相成的。因為“風格”意味著某種模式的形成,而具體的創作表現往往排斥程式化。這其中,書法家思想觀念、認識水平以及文化品位和人文情懷將取到決定的作用。這也正是書法領域層次參差、豐富多彩,歷史長河星光燦爛的根本原因所在。
  清人劉熙載在《藝概•書概》中寫道:“筆性墨情,皆以人之性情為本,是則理性情者,為書家之首務也”。書法是表現作者審美情趣,抒發個人心性的藝術,它的終極境界是人生觀念與理想,而其不竭的滋養只能靠個人的心性修為。幾年前在廈門聽柯文輝先生講到林散之的觀點:“書法不是寫出來的,是學問養出來的。”柯老稱這是當今書壇一顆被遺落的珍珠。我想,書法家雖然不能輕視筆墨技巧,因為這是書法之所以成立的前提條件,但就書法藝術的終極來看,書法家的根本出路在學問、在修養。
  此生無多能,只想做一個純粹的書法家,一個對得起時代,又儘量能與古代優秀書家溝通、對話的書法家。文\黃君
  《我心匪石:黃君書法集》2013年12月人民美術出版社,八開本,26印張,全彩印豪華精裝,定價300元。
  黃君簡歷:
  黃君,字君平,號鑒齋,豫章山人,別署漕源蟄居,別號墨香寮主、壑松堂、槐香居士、黃龍老農等。1961年生於江西修水,當代著名書法家,學者、詩人。現為中國書法家協會學術委員,中國宗教學會會員,中華詩詞學會理事,北京文博學院教授,蘭州大學研究員,江西省社科院宗教研究所特約研究員,江西省楹聯學會顧問,江西省黃氏文化研究會名譽會長,江西省黃庭堅書法文化研究會顧問,北京華夏翰林文化藝術研究院院長。首屆“中國書法蘭亭獎”得主。中國拍賣史上最高價拍品《砥柱銘》鑒定專家。2005、2012年兩度被評為“中國書法十大人物”,多次擔任全國書法研討會及書法展覽評審委員、學術觀察員等。書法作品參加中國書協舉辦的多種大型展覽,併在北京、上海、南寧、常德等地舉辦個展,為諸多風景名勝和文博單位刻石和收藏。從事學術研究除書法之外,兼涉佛學及詩學等領域,著有《山谷書法鉤沉錄》、《王羲之十七帖研究》、《禪宗宗派源流研究》(合)、《智者的思路——禪門公案精解百則》及《黃君書法文稿》八捲等著作十餘種,出版字帖和專集二十餘種。主編系列出版物《當代書法理論家著作叢書》、《詩詞叢刊》、《當代名家詩詞集》和五捲本《黃庭堅書法全集》等。  (原標題:《我心匪石:黃君書法集》自序:書法創作感言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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